厦门大学幼儿园2016年秋季招生简章
发布时间:2016-08-06
浏览数:323
 

一、 报名时间2016813日(上午 8:00 11:30,下午 2:30 5:30)(秋季招生,春季不招生)

二、报名地点:厦门大学幼儿园(厦大校园白城路段)

三、报名对象

1.厦大在编教职工子女。

2.祖辈及幼儿户籍均在演武及演武白城社区的厦大在编教职工第三代。

3.与厦大所属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满四年以上的派遣员工子女(按招聘员工在厦大的服务年限进行排序后适当招收)。

4.房产及户籍均在原演武、白城社区,符合厦门市招生“两一致”规定的非厦大教职工子女。

四、报名具体要求

1.幼儿部招收2012912013831出生的年满3周岁幼儿入园;托儿部招收2012912014228出生的年满2周半宝宝入托(注:①其中“厦大在编教职工子女”年龄放宽至2014831。②今年上我园托儿部的宝宝,明年再上我园幼儿部,必须重新报名)。

2.厦大在编职工及招聘员工子女就读,户口必须和“与厦大签订合同的父母一方”同册;厦大在编教职工第三代就读,在厦大工作的祖辈户口必须在演武及白城社区,且幼儿的户口必须和该祖辈同册。

3.原演武、白城社区幼儿就读,户口必须和父母或父母一方同册,实际居住地必须和现户口所在地一致,房产所有权户口必须是幼儿父母或父母一方。

(户籍变动截止日期为2016813日)

4.优先保证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者。

五、报名时须带以下证件:

1.厦大在编职工子女:父母双方的教工卡,与厦门大学签订的人事合同,户口簿(属厦大集体户的应携带集体户主页原件或复印件、父母及幼儿的户口页,外籍的携带护照并提供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),准生证。

2.厦大在编教职工第三代:祖辈在厦大退休的退休证(未退休的携带教工卡,人事合同),户口簿,准生证

3.与厦大所属单位签订合同子女:厦大所属单位为父母一方缴交的历年医社保清单,父母一方与厦大所属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(合同截止日期应为20178月及以后),户口簿(非厦门市户口的还须提供有携带该幼儿随行居住的暂住证),准生证

4.原演武、白城社区子女:房产证(或父母无房证明),户口簿,准生证

(备注: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)

5.除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外,各类招生对象还需再携带以下材料:

①厦大幼儿园入园、入托报名表(此表可提前到我园网站下载或报名现场填写)。

②《儿童入托儿所、幼儿园健康检查表》(到厦门市或各区妇幼保健院体检)。

③《厦门市儿童健康检查记录卡》或者《厦门市学龄前儿童健康检查记录卡》(黄卡),到厦门市或各区妇幼保健院体检时领取。

④《厦门市社会保障卡》(孩子的医保卡)。

《厦门市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卡》。

⑥《厦门市儿童预防接种证》(原件)。

注:《厦门市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卡》须凭《厦门市预防接种登记本》到户口所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换领。

六、报名咨询专线  0592   2181771   2185896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厦门大学幼儿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六年八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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